(相关资料图)
1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,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。
2、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,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。
3、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,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。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Copyright @ 2015-2022 海外生活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 沪ICP备2020036824号-21 联系邮箱:562 66 29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