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时辰最新消息:农业执法大队成立:和城管是一回事吗 今热点

2023-04-18 12:59:08       来源:互联网

一、农业执法大队成立


(资料图片)

农业领域执法监管一直都是农业部门的职责任务。但并不是什么都管,而是有明确的执法边界的,其职责使命主要是打击假冒伪劣种子、农药、兽药等侵农害农违法行为,不会干扰农民正常生产生活。网上有的帖子提到的“禁止房前屋后种瓜种菜”等,并不属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。

按照法定职责,各级执法队伍紧盯春耕备耕、三夏生产、秋冬种等重点时点,围绕品种权保护、农资质量、农产品质量安全、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、重点专项加大执法力度,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,充分发挥了执法的护农促振兴作用。如山东省一网打掉100余家假兽药生产经营企业,抓获涉案人员45人,涉案金额达2亿元;四川查获一个向全国24个省份销售假农药的特大制售假药团伙,捣毁制假窝点8个。据统计,2020—2022年,全国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累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30.47万件,调处纠纷89万件,挽回经济损失196亿元。

二、和城管是一回事吗?

农业执法大队和城管并无实际关联,有些农民朋友对农业执法大队存在误解。其实关于农业执法方面,最早在2004年的时候就已经有相关的部门了,现在设立的农业执法大队,是更加具体、规范、有针对的一次调整。而且农业执法大队是隶属于地方农业农村局,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也是属于地方事业编制的。

针对农业执法方面,农业农村部在3月底就下发了一份重要文件,文件全名为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》,以下是农业执法大队具体的工作职责:

职责1:负责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的行为进行执法。

职责2:负责对生猪屠宰活动进行执法。

职责3:负责对动物防疫检疫进行执法。

职责4:负责对兽药、饲料、农药等生产经营等活动和质量安全进行执法。

职责5:负责对粮食收购、销售、储存、运输、加工等经营活动进行执法。

职责6:负责对水产养殖、捕捞等方面行为进行执法;

职责7:负责对农机登记发证、农机安全技术检验、农机驾驶培训等方面行为进行执法。

除了以上7大职责之外,全国各地区因为农业特征、政策要求的差异也会有一些额外职责,具体情况大家可以向地方农业农村局进行了解。

以上就是对农业执法大队的介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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